趙建東說,兵團各級法院將堅持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于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審判和執(zhí)行等工作的始終。把訴訟調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,既提高調解結案率,又強化調解效果,在案結事了上下工夫。著力加強涉訴信訪源頭治理,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,注重發(fā)揮信訪終結機制的作用,規(guī)范信訪秩序。不斷提升辦案效果,重點處理好群體性糾紛案件、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,以及各種新類型案件,防止因案件處理不當引起矛盾激化;審理每一個案件,都事先考慮到對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影響,及時調整思路和方法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。